“他(神)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 - 诗 103:10
癌症是对罪的惩罚吗?神允许我们遭遇苦难是因为我们没有忠诚地遵守祂的律法吗?这个古老的问题困扰着那些怀疑神是否遵循因果论的人:你犯罪了,所以你要受苦。
在旧约中,我们读到一个名叫约伯的人,在一场神对他信心的考验中,他几乎失去了一切,只留下性命。约伯的朋友们控告他,说他一定是得罪了神,才遭遇这一切。约伯甚至问神说:“我若有罪,与你何妨?为何以我当你的箭靶子?”而神回应他的方式是,向他显明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
诗人宣称,神“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相反,神使用了一个基于祂永恒之爱的除罪论:神付上了我们罪的代价。如果神让我们为自己的过错付代价,那么,每个活着的人都将永远陷在他们自己制造的烂泥坑里。
有些人来到他们的牧师——也就是我这里,流着泪为他们的疾病或生命中的挑战责备自己。我会充满信心地向他们保证,这不是神做事的方式。即便如此,当我癌症复发时,我也在纠结神是否在什么事上对我不满意。但神提醒我,祂丰盛的爱和恩典大过我们一切的罪。
祷告
主啊,感谢你的怜悯、恩慈和赦免。你的爱至高如天。愿我们受苦时不要疑惑,而是坚定地信靠你的应许。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