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 聖靈與火
狄馬汀

閱讀: 路加福音3章15-18

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加福音3章16節

經過幾年的乾旱,南加州野火頻頻發生,有些居民認爲野火是上帝的作爲。當新聞媒體將其中一次野火稱爲“聖火”時,愈發令人不安。許多對南加州不熟悉的人都沒有意識到,其實發生在聖吉姆峽谷(Holy Jim Canyon)的野火,才被稱爲“聖火”。那麼,誰是聖吉姆呢?根據當地文獻記戴,他是十九世紀的養蜂人,沒有宗教信仰,脾氣暴躁,所以鄰居就給他取了這個諷刺意味濃厚的綽號。

在施洗約翰提到“聖靈與火”的洗禮時,背後同樣有其典故和解釋(路加福音3章16節)。他當時可能是想到先知瑪拉基所預言的彌賽亞和鍊金之人的火(瑪拉基書3章1-3節,4章1節)。但只有在上帝的靈如同風和火降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之後,瑪拉基和約翰所闡述的真理才顯明出來(使徒行傳2章1-4節)。

施洗約翰所說的“火”並非是人們所理解的火,這是上帝真實的作爲,宣告超乎人類想像的彌賽亞以及神聖的火焰。藉着耶穌的靈,這火焰會顯明人的罪,燒盡人毫無意義的努力,煉淨我們,使我們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和節制(加拉太書5章22-23節)。這正是上帝要在我們的生命中做成的工作。

天父,求禰使我們不再畏懼聖靈,

並以愛、喜樂和平安充滿我們的心。

讓我們明白,這纔是寶貴的,而頑固行事是枉然的。


聖靈的工作如何影響你的生命?

在上帝面前過分別爲聖的生活,對你有何意義?


靈糧透視

在聖經中,火可以指真實的火焰,也可以用作比喻。火是光和熱的來源,所以可用來描繪罪的危險和後果(箴言6章27-28節;以賽亞書9章18節),也可用來描述上帝(申命記4章24節)。上帝在燃燒卻沒被燒燬的荊棘叢中與摩西說話(出埃及記3章2節),祂也稱自己是忌恨邪惡的烈火,並要煉淨人的生命(申命記4章24-26節;彼得前書1章7節)。上帝的子民無論是遭人迫害被扔進火窯裏(但以理書3章19-22節),或承受那象徵使人潔淨的審判之火(哥林多前書3章11-15節),上帝都會與他們同在。

狄馬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