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真理是我們重視神的必然表現。我們若承認神存在,就承認是神立定了所有事物的標準,他對事物的看法正是我們看待事物的標準。
不在意真理,就是不在意神。渴慕神,就一定渴慕真理。如果你的生命以神爲中心,那麼你的服侍一定是以真理爲導向。不是真理的就不是出於神。
我們來思考下面關於神和真理的四組經文:
1)神是真理
《羅馬書》3章3至4節:“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聖父)
《約翰福音》14章6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聖子)
《約翰福音》15章26節:“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爲我做見證。”(聖靈)
2)不愛真理的結果是永遠沉淪
《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8至12節:“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3)基督徒生活基於對真理的認識
《哥林多前書》6章15至16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爲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爲一體嗎……”
4)基督的身體在愛和真理中建立
《歌羅西書》1章28節: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
願神帶領我們渴慕他自己,渴慕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