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要靠好行爲?
霍薛頓

閱讀: 以弗所書2章4-10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以弗所書2章8節

精神科醫師羅伯特 ‧ 寇爾斯(Robert Coles)在他所寫一本書中,探討了人們願意服事的原因,他特別記述了一位年長的女士服事別人的故事。這位女士是校車司機,常常關心每天乘車上學的孩子們的課業,查問他們的功課,也會爲他們的成就而歡呼。她說:“我希望看到這些孩子生命有成就!”這是她主要的目的,但不僅如此。

她向寇爾斯表示,她年輕時曾因一位阿姨的話而深受震撼。她說:“我阿姨告訴我,必須要做些上帝看得見的事,要不然在審判的時候就會下地獄!”她很擔心將來會下地獄,於是就做好事想得到上帝的關注。去教會是爲了讓上帝看見她很忠心;努力服事別人,好讓上帝能聽到人們對她的誇讚。

這位女士的話,令我感到悲哀。爲何她不知道自己已經得到上帝的關注呢?(馬太福音10章30節)爲何她沒聽過,耶穌已爲我們擔負了罪的刑罰,使我們不再被定罪?(羅馬書8章1節)爲何她不瞭解,只要相信就能得着上帝所賜的救恩,我們無法靠好行爲來換取這份恩典呢?(以弗所書2章8-9節

基督的降生、受死與復活,讓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不必受罪的審判,我們可以自由地以喜樂的心服事眾人。

爲什麼人們會誤以爲必須做好事纔會被上帝接納?

明白福音的真義如何使你更加愛人呢?


耶穌成就了一切,使我得拯救且無需受罪的審判。


靈糧透視

保羅在與以弗所教會的信徒相處了三年之後(使徒行傳20章17-31節),大約在公元60年或61年寫了以弗所書,給他深愛的以弗所教會。保羅原本渴望能再去探訪他們,卻被囚禁在羅馬,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28章30節)。不過,在這種強制性的禁閉中,保羅仍然可以自由地接待訪客、寫作並宣講福音。事實上,他“放膽傳講上帝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31節)。保羅在凱撒面前接受審判之前,就寫了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

柯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