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哥林多后书12:8)
任何的生命若是因着信心热切地活在追求神的荣耀和他人的救恩中,那么就像是一位基督徒进到一个疾病猖獗的村庄里去事奉。随之而来的苦难,乃是你顺服神的呼召所必需付出的代价。
当我们选择跟随神所指示的道路时,我们也选择了那条道路中在神的主权旨意之下的一切。因此,在顺服的道路上,所有的苦难都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也是“为基督受苦”——无论是癌症还是冲突。
因为这是我们的选择,也就是说,我们是甘心乐意地走上顺服的道路,当有苦难临到我们身上时,我们并不埋怨神。我们可以像保罗一样祷告,求神挪去那苦难。(哥林多后书12:8)然而,如果神定意要我们经历苦难,我们最终将拥抱它,并将其作为通往天堂之路上作门徒所需付上的代价的一部分。
在基督徒顺服道路上所经历的一切苦难,不论是受逼迫,疾病或是意外,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威胁到我们对神的良善的信心,并要引诱我们离开顺服神的道路。
因此,每一次我们在信心上的得胜,在顺服上的坚持,都是神的良善和基督的宝贵的见证—不论那威胁我们的敌人是疾病、撒旦、罪恶,还是破坏。因此,我们在被呼召的道路上所忍受的一切苦难,都是“与基督一同受苦”和“为基督受苦”。
“与基督一同受苦”的意思是,苦难是在我们凭信心与神同行时临到我们,同时我们是从体恤我们软弱的大祭司那里得着力量,才能忍受苦难。(希伯来书4:15)
“为基督受苦”的意义是,苦难和试炼证明我们对神的良善和权能的忠实信靠,同时,苦难显明基督有着极大的价值,他是满足我们的全备报偿和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