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啟示錄十七15-18
15天使又對我說:“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衆水,就是許多民族、人民、邦國、語言。16你所看見的那十個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他們要使她孤獨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17因爲神使諸王同心執行他的旨意,把他們自己的國交給那隻獸,直等到神的話都應驗了。18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衆王的大城。”
今天的經文很短,但當中所敍述的情節好像難以理解:“你所看見的那十個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他們要使她孤獨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16)。爲什麼會這樣的呢?這獸不是馱着那淫婦、彼此結盟、有着共同利益的麼?怎麼又會倒戈相向的呢?然而,神的話就是那麼微妙的指出了末世的前景(17)。我們如果細心思量(參十七9),也不難見到世局的發展與這裏所說的吻合。
我們在上文已稍爲看過了大淫婦的特質。首先,撒但是無孔不入地去威逼、利誘地上的人:海獸以政治上的極權去逼迫人(十三1-10),地獸以僞善的宗教去誤導人拜偶像(十三11-18),大淫婦是貿易發達的巴比倫城,她誘惑人去追求放蕩的享樂、虛浮的榮耀(十七1-6)。大淫婦與獸之間的確有着政治和經濟的“互利”,但並不是沒有矛盾和衝突的——政治的強權一定會操控經濟,也絕對不會放過那些財雄勢大、“坐在衆水上”有廣大影響力的人(15、18)。
看深一層,經文中的大淫婦還有更多的喻意。在歷史背景中,大淫婦所結盟的是羅馬政權(參本月第6日《爾道自建》十二7-12的解經),所以,那時的大城不是巴比倫,而是羅馬。在古羅馬時代,政權是分裂的,所以羅馬城也曾經被羅馬的將領們所攻打,就像獸與十角恨那淫婦、聯手攻她一樣。在啟示錄的時代,民間流傳“尼祿再來”的傳說,認爲暴君尼祿將會復活,從東面帶軍隊反攻羅馬——這一切都說明霸權是會互相鬥毆、甚至因而分裂、解體的。
大淫婦還有一個重要的含意,是用舊約隱喻來表達的。先知以西結描述神的子民被外敵所虐待,他這樣說:“……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所剩餘的必被火焚燒……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他們要以恨惡對待你,奪取你勞碌得來的一切,留下你赤身露體。”(結二十三25-29;另參十六37-41)這裏所寫的其實是神的懲罰,他讓外敵擄掠他那些變節了的子民(參17)。“被火焚燒”是指耶路撒冷的被毀,“赤身露體”是指猶太人因對神不忠而蒙羞。這話應驗在大淫婦的身上(16),正影射當時那些趨附會堂勢力而叛離了基督真道的人——我們若受不住誘惑,與大淫婦所代表的世界妥協,以爲可以得到眼前的好處,往後的結局就會與她相似:遭唾棄、蒙羞辱、受攻擊、被虐待!
總的來說,在世上有很多人正受着大淫婦的誘惑,他們在不知不覺中沾染罪惡:貪慕虛榮、賣弄財勢、妥協、變節、以致叛離真道——求主憐憫我!保守我不致陷入這樣的試探中,救我脫離大淫婦和獸的兇惡!
思想:
在我現時所處的境況中,“大淫婦”最有可能用什麼方式誘惑我?
敵基督的“十角”聯盟和大淫婦的“衆水”聯盟彼此鬥爭了,但能力最大的卻是我的主、我的神(17)。我願意在充滿鬥爭的世界中投靠神,得真正的平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