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7)
请试想一下,救恩就像一栋房子,而你就住在这栋房子里。
这栋房子永不朽坏、永不崩塌,保护你免受风吹雨淋,还为你准备了无数食物和饮品,打开窗户你就能看见辉煌的远景。
神付上了非常昂贵的代价建造这栋房子,然后把它赐给了你。
这“购买”的约定称为“新约”,条件是:“若你接受这栋房子是一份礼物,并且很乐意圣父、圣子与你同住在这栋房子里,那么这栋房子将是你的,并且永远属于你。你不可以在房子里隐藏其他偶像、亵渎神的殿,你的心也不可以转离神去追求其他事物。”
如果你已经同意接受这个约定,却聘请了一位律师草拟一份按月分期偿还的时间表,期望以某种方式来平衡这笔交易,这岂不是愚蠢的作为?
如果你这么做,你其实并没有把这栋房子当成礼物,你把这个赠送的约定当成了一笔买卖。神不再是那白白赐恩的恩主,而你将会被这套新的要求所奴役,这些要求是神从没想过要加添在你身上的。
若恩典是白白赐下的——事实上这就是恩典的内涵——我们就不能把恩典看成是可以被偿还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