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立比書1:27-29)
保羅告訴腓立比信徒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要在敵人面前毫無畏懼,然後他解釋之所以無畏的邏輯。
邏輯是:神賜給我們兩件禮物,不只一件,神賜給我們的是信心與苦難。這是29節的含義。
在這個語境下,就意味著:無論是你面對苦難的信心,還是苦難本身都是神的禮物。保羅說不要怕敵人的驚嚇,他認為不需要懼怕的原因有兩個。
一個原因是敵人都在神的手中,他們的敵對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是神在掌權。這是29節的第一點。
另外一個不需要懼怕的原因是你的無畏,就是你的信心,也是在神的手中。這也是神所賜予的禮物。這是29節中的另一點。
因此,面對苦難毫不畏懼的邏輯就是這個雙重真理:無論是你面對的苦難,還是你面對苦難時的信心都是神的禮物。
為何這被稱為“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呢?因為這福音是好消息,就是藉著基督寶血所立的約,毋庸置疑是為了他所有的子民,神憑著自己的主權賜予我們信心、掌管我們的敵人,都是為了我們永恒的益處。
所以,弟兄姊妹,不要懼怕。你的仇敵不能對你做出超越神所準許的事情,而神將會賜予你所需的信心。這些應許是用寶血買贖的,是已經確定的,是福音帶來的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