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詩篇25:11)
耶和華是至尊至榮的神,他是完美的,他的尊榮超乎一切,而他對於自己的本質和屬性所發出的無限熱情、快樂和歡喜就是他的義。倘若他不曾對自己的完美和完全發出永恒的熱情,那麼他就是不義的,就是偶像崇拜者。
我們仍是罪人的時候曾經輕看他的完美,如此公義的神怎能施恩於我們這樣的罪人呢?福音的奇妙之處就在於我們得救的根基正是神的聖潔和公義。
聖父對聖子擁有無限的愛。我們這些罪人因聖子所成就的而蒙神所愛和接受,因為聖子藉著死彰顯了聖父的無上尊榮。
《詩篇》25篇11節記載:“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我對詩篇作者的禱告有了新的理解,那就是耶穌已經為我們贖罪,他彰顯了父的尊榮,這樣我們的罪就“藉著主名得了赦免”(約翰一書2:12)。現在,我可以用新的理解去禱告。
弟兄姊妹,天父因自己的完美、完全而感到無限喜樂,這也是我們永遠喜樂的泉源。神以他的兒子為樂,就是以他自己為樂,這並不是虛空的。這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