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15:11)
神擁有至高無上的權能。
《詩篇》115篇3節記載: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
因此,他並不沮喪。當他把自己所有的作品都看作是救贖歷史的瑰麗馬賽克時,他為之歡欣喜悅。他是一位喜樂的神,他的喜樂無法撼動。
神以他自己為樂。在創造以先,他為自己榮耀的形象在他兒子身上的彰顯而喜樂。之後,神的喜樂在創造和救贖大工中“公然於眾”。
這些作品彰顯神的榮耀,所以神心裏喜樂。他成就他所做的一切,來彰顯自己的榮耀,在這樣的榮耀中他心裏歡喜。
神所有作品的高潮,都伴隨著蒙他救贖百姓的贊美之聲。神喜樂的巔峰,就發生在聖徒對神的贊美充滿回響之時。這贊美也是我們自己在神裏面喜樂的極致體現。
所以,神對我們的贊美的追求,與我們對在他裏面的喜樂的追求是相同的追求。這就是偉大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