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著眼點在於報復?
每日箴言

士師記 16:23-30; 馬太福音 5:27-30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 …。’” - 太 5:29

參孫的眼睛帶給他煩惱,然而失去視力的參孫反而戰勝了敵人。被逼娛樂那些囚禁他的人時,瞎眼的參孫祈求神再賜他一次力量,他的理由是要“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在人性的軟弱和傲氣中,參孫仍然不能忘記他的眼睛。盡管如此,神仍然使用他來拯救祂的子民。失去了挑動他心中欲念和帶領他離開神的眼睛後,瞎了眼的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而參孫也與他們同歸於盡了。

和其他士師的故事不同,參孫的故事結束時,沒有告訴我們以色列民從此與敵人和平共處,但它卻讓我們看到一個失去了犯罪的眼睛、反而能夠拯救以色列民的參孫。神的子民難道也要忍受一段失明的時間、才能看到什麼才是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嗎?(參看馬太福音 13:13。)

參孫瞎了眼,主要不是因為非利士人剜了他的眼睛,更重要的乃是因為他的眼睛引誘他犯罪。他沒有眼睛也可以拯救以色列民,但他一定要報復,才肯接受他已失去了眼睛這個事實。

和參孫不同,耶穌基督為我們犯罪的眼睛、我們任性的手足、我們詭詐的心、和我們放縱的舌頭受死;祂不尋求報復,反而犧牲性命,“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禱告

父啊,求你因耶穌的緣故赦免我,因為我知道我的眼睛、雙手、和舌頭都會犯罪。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