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摩太前書1:5)
信靠神的恩典,就把那攔阻愛的罪惡權勢,從心裏驅趕出去。
如果我們感到內疚,我們就容易陷在自我中心的沮喪與自憐中,無法看到,更別提會關心其他人的需要;或者我們以假冒為善來掩飾我們的內疚,如此就破壞了人際關系中的真誠;或者我們談論其他人的過犯,來減輕我們自己的罪惡感。
懼怕也是一樣。如果我們感到懼怕,我們往往會傾向不去接近教會中的陌生人,這人也許正需要一些歡迎或鼓勵的話語。或者我們會為了保全生命而拒絕拓荒宣教工作,因為這聽起來太危險。或者我們會把金錢浪費在過多的保險上,或是被各式各樣的小恐慌所吞吃,使得我們全神貫註在自己身上,而無視他人的需要。
如果我們貪心,就可能將金錢花費在奢侈品上,而這些錢原本應該用來傳福音。我們不願冒任何風險,唯恐我們的寶貴產業或財務願景受到威脅。我們會專註在事物而非人上,或是將人看為我們得貨財的資源。
在未來恩典中的信心借著將罪疚感、懼怕、貪婪從心中逐出而使我們的心生發出愛。
這信心驅除罪疚感,因為它緊緊地持守著盼望——基督的死足以確保因信稱義的人被神看為無罪、被稱為義,從今直到永永遠遠(參見希伯來書10:14)。
這信心驅除懼怕,因為它是建立在應許之上,《以賽亞書》41章10節:“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
這信心驅除貪婪,因為確信基督比這世界所能提供的更為寶貴(參見馬太福音13:44)。
無論何時,當我們對基督的未來恩典比對罪的承諾更滿足時,基督的榮耀就被顯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