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當其他基督徒傷害你時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

我們對已經悔改的弟兄姊妹不心懷怨恨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我們若被弟兄姊妹嚴重冒犯,心中的憤慨並不會因為冒犯者是基督徒而煙消雲散。事實上,我們可能更覺得自己被背叛了,簡單的一句“對不起”完全不能彌補被冒犯的痛苦與難堪。

但是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面對的是基督徒,神所賜關於義怒的應許並不適用,因為《羅馬書》8章1節說:“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9節說:“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所有基督徒)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我們該向何處尋求確據?——確信公義必得伸張,確信基督信仰不是對罪的嚴重性的嘲弄。

答案是仰望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信徒對我們所做的一切惡事都在耶穌基督的死裏面得到伸冤,這隱含在一個簡單卻令人震驚的事實當中,那就是神子民的所有罪行都已歸在耶穌身上(參見以賽亞書53:6哥林多前書15:3等)。

基督的受苦是神對我們從基督徒那裏所受傷害的賠償。所以,基督信仰並沒有輕看罪,並沒有在我們的傷害之上加添侮辱。

相反的是,基督信仰非常認真地看待傷害我們的罪;為了要更正這些罪,神賜下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承受痛苦,這個痛苦遠超過我們因他人對我們的所作所為而能夠回報在他們身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