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公義的,祂必以患難來報應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當主耶穌和祂大能的天使在烈焰中從天上顯現時,祂必使你們這些受苦的人和我們同得安慰,懲罰那些不認識神、不聽從有關我們主耶穌之福音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1:6-8,當代譯本)
神的忍耐終必止息,當神看到他的百姓受苦已滿足預定的時間,殉道者的人數已達到預定的數量時(參見啟示錄6:11),報應將會從天而降。
要註意的是,神對得罪我們的人所施行的報應,會讓我們感到是“安慰”。換句話說,那些迫害我們的人所得到的審判,對我們而言是一種恩典。
將審判視為恩典的最佳寫照也許是在《啟示錄》18章中巴比倫滅亡的情景。《啟示錄》18章20節記載,當巴比倫滅亡時,有一個極大的聲音從天而來:“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啊!你們都要因她歡喜,因為神已經在她身上伸了你們的冤。”
《啟示錄》19章1至2節記載: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仆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
當神的忍耐經過了其定意長久忍耐的歷程,這個世代就結束了,審判會臨到神百姓的仇敵,聖徒們必不會否定神的公義。
這代表著不悔改者最終的滅亡,對神的百姓而言,將不會有不幸或悲慘的感覺。
其他人不願悔改的心將不會揪住聖徒們的心,地獄不可能讓天國子民覺得不幸或悲慘。神的審判會得到稱許,聖徒們將經歷到這真理公義的伸張是一個偉大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