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定睛一看,… 样样都看得清楚了。” - 可 8:25
作为父母的,当他们的小孩在学校或教会活动中唱“当心你的眼睛看什么”时,他们的眼睛便亮起来了;他们当然会以自己的儿女为荣啦!
然而,谁的眼睛有更多机会看到不应当看的东西呢-—是小孩还是父母?
根据圣经所说,我们这个眼目的情欲,在很久以前已开始了,我们的祖先在伊甸园便有这个毛病(创世记 3)。夏娃看到禁果便喜爱它,跟着吃了,又给亚当吃,亚当也吃了。到了今天,先是看见、然后心生爱意、跟着取了不应得到的东西,便成为亚当和夏娃的后裔的天性了。
我们大家不都是常常挣扎要去看和触摸那些不该看的事物的吗?
箴言这样说:“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箴 15:3)。士师记告诉我们:“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17:6;也可参看士 21:25)。在士师记的故事中,我们一次又一次看到:“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参看士 2:11; 3:7, 12; 4:1; 6:1; 10:6; 13:1)。
当我们思想“当心你的眼睛看什么”这首儿童诗歌时,让我们也反省一下,我们自己的眼睛会引我们到什么地方。
祷告
主啊,感谢你,因你在耶稣基督里鉴察我们。求你帮助我们和我们的小孩,去看和做你眼中看为正的事。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