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母耳記上2:25)
這句經文對我們有三個啟示。
一、如果犯罪太久太深,神也許不會再給予悔改的機會。
這就是為何保羅在《提摩太後書》2章25節中說,“只要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而沒有說神一定會賜給他們悔改的心。在罪的生命中有一個“太遲”,正如《希伯來書》12章17節這樣形容以掃:“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以掃被棄絕,再也沒有回轉的余地了。
這並不是說神不拯救那些真心悔改的人,盡管他們一生都在犯罪。神當然會拯救,這是毋庸置疑的!神的憐憫遠超出我們的想像,《路加福音》23章43節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對旁邊那位犯人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二、神可能不允許一個犯罪的人做正確的選擇。
《撒母耳記上》2章25節說:“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聽從父親的話本該是正確的選擇,但他們卻不聽。為什麼?“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他們不順服父親,是因為神對他們有另外的旨意。神任憑他們犯罪,走向死亡。這表明,在某些時候,神的命定性的旨意和已顯明的誡命性的旨意是不相同的。
三、有時候,我們為著神已經顯明的旨意而禱告,卻沒有成就,因為神已經為聖潔和智慧的目的有另外的旨意。
我猜以利曾求神改變他的兒子。他的確本該這麼禱告,可是神命定了何弗尼和非尼哈不順服神,並且後來被殺。
這類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往往無法事先預知,我們會向神哭喊,祈求改變。神的回答並不是:我不愛你。相反,他的回應是:我任憑某些人沒辦法勝過某些罪,或者我沒有賜給某些人悔改的機會,但這些事情全在我充滿智慧與聖潔的旨意裏面,盡管你現在看不到我的旨意,但是來信靠我吧,一切全在我的手裏,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