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爲何應該愛仇敵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6:27

基督徒應該愛他們的仇敵並善待他們,有兩個主要原因。

第一,這麼做彰顯了神的作為。因為神是恩慈的。

《馬太福音》5章45節: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詩篇》103篇10節: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以弗所書》4章32節: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所以,基督徒若這樣行事為人,就展現了神的屬性。

第二,就是基督徒的心在神裏面已得到了滿足,他們不會被報復、自高、貪財或渴望地上的保障所驅使。

神是我們的寶藏,他讓我們完全心滿意足,所以我們不再因為自己的需求和不安全感來對待我們的敵人,而是因著神令人滿足的榮耀而善待仇敵。

《希伯來書》10章34節:“……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即不作反擊),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我們的報復衝動之所以能被移開,是因為我們深信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而神是我們絕對可靠的、全然滿足的獎賞。

在愛仇敵的兩個原因裏,我們看到一件重要的事,就是神的真實被展現出來——他是一位滿有慈愛、榮耀、完全令人心滿意足的神。

我們恩慈待人的根本原因,是我們要榮耀神,向他人見證神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