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爲眾罪人禱告

求主教導我們禱告。(路加福音11:1

神回應眾罪人的禱告,而不是完美無瑕的人。如果你不定睛十字架並明白這一點的話,你在禱告中會變得麻木不仁。

我可以從許多舊約經文中證實這一點,神聽見他陷在罪中的百姓的呼求,正是這些罪惡使他們陷入苦難,他們呼求希望能從這些苦難中得拯救(比如詩篇38:41540:12-13107:11-13)。現在我要從《路加福音》11章中通過兩種方式來說明這一點:

《路加福音》11章記載了主禱文,其中2至4節記載主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然後第四節記載耶穌說出祈求:“赦免我們的罪”。所以,如果你將這個禱告的一開始與中間的話連起來,那麼耶穌所說的是:“無論何時,你們禱告的時候,都要說……赦免我們的罪”。

我認為耶穌教導我們,這應該與“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一樣,是我們每一次禱告的一部分,這也意味著耶穌認為,事實上,我們每一次禱告都需要尋求赦免。

換句話說,我們總是犯罪,我們做不出完美的事。正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臨終前所說,“我們都是乞丐,這是千真萬確的。”無論我們在禱告前是多麼的順服,我們每一個人始終是以蒙了恩的罪人的身份來到神的面前,而當罪人如此禱告的時候,神不會不聽。

我看到這個教導的第二點是在13節(當代譯本):“你們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天父豈不更賜聖靈給那些求他的人麼?”

耶穌稱他的門徒為“邪惡”,這是很嚴重的用詞,耶穌不是說門徒們沒有與他團契相交,也不是說他們的禱告不會得到回應。

耶穌的意思是說,只要這個墮落的世代還存在,即使連他自己的門徒都會因邪惡的本性而玷汙了他們所做的一切,這也不會阻止他們行善。

我們同時既是邪惡的,也是被贖的。我們倚靠聖靈的能力會逐漸地勝過我們的邪惡,但是,我們邪惡的本性並沒有因我們的信主得救而徹底消亡。

我們是罪人,也是乞丐。如果我們承認這個罪,與它爭戰,並且緊緊依靠基督的十字架作為我們的盼望,神會垂聽回應我們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