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學會與他人合作(之三)
Bob & Debby Gass

“耶和華到如今都幫助我們。”(撒母耳記上7:12)

夢想成真了。非利士人被打敗後,約櫃作為上帝與祂子民同在的終極象征,從被擄之地帶回來,這是值得慶賀的時刻。因此,撒母耳豎立了一座被稱為“以便以謝”的紀念碑,意思是“耶和華到如今都幫助我們”。留意“我們”這個詞,撒母耳明白,要成就夢想,需要一個團隊。

在《跟耶穌學領導》(Jesus on Leadership)一書中,作者韋基斯(C. Gene Wilkes)講述了團隊工作勝過個人努力的原因:一、團隊需要更多的人參與,因此獲得比個人更多的資源、構思和活力。二、團隊使領袖發揮出最大的潛能,卻將個人的弱點減至最小。優點和弱點,在個人的工作中都更容易暴露出來。三、團隊能從多個角度去考慮如何滿足某種需求或達到目標,從而針對每種情況設計多個備選方案。在處理問題時,個人的洞察力很難像團隊那樣廣泛而深刻。四、團隊成員一起分享功勞,共同承擔損失。這能夠培養真正的謙卑,加強彼此之間的紐帶。當個人獨享功勞或承擔損失時,往往會使他變得自高自大,有時會產生失敗感。五、團隊讓領袖肩負責任。個人無需對任何人負責,所以在目標受到影響或改變時,沒有人追究。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不願意加入團隊合作呢?因為建立團隊是一項艱巨的工作,而且成員越有才華,團隊的建立就越加艱巨。衡量領導者成功與否的真正標準不是讓人們工作,也不是讓他們努力工作;而是讓大家一起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