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 不要錯失良機
Bob & Debby Gass

耶穌上了船,門徒也跟著祂上了船。(馬太福音8:23)

在某些“命運時刻”,你必須做出改變生命的選擇。有一天,耶穌邀請兩個人加入祂的團隊,但他們都有推辭的理由。其中一個要參加葬禮,另一個要回家請示。這是我們最後聽到有關他們的事情。馬太是這樣記錄的:“耶穌上了船,門徒也跟著祂上了船。”那兩個人卻錯過了那艘船。

如果你總是拖延,就永遠不會成功。如果長久地遲疑不定,你就會錯失良機。這方面最好的例證就是關於電話專利的故事。在19世紀70年代,有兩個人都致力於改進當時的科技——電報系統,他們都有通過電纜傳送聲音的主意,而且都探究了以電子傳輸的方式。耐人尋味的是,這兩個人——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和以利沙·格雷(Elisha Gray)都在同一天——1876年2月14日在專利辦公室註冊了他們的想法。貝爾是當天第五個來申請專利的人,而格雷卻因為忙於其他事情,就讓他的律師來辦理。遺憾的是,他的律師比貝爾晚到一個小時,他來申請一個預告,是一種申請專利的意向聲明。那幾分鐘使格雷錯失了大財。盡管格雷申訴說是他先想到這個主意的,但貝爾的申請卻獲得法院的支持。因此,僅僅看到上帝給你機會還不夠,你必須要抓住機會。換句話說,不要錯失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