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律法的中心
鄺成中

經文:加拉太書五13-15

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14 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5 你們要謹慎,你們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滅了。

猶太人所提倡的律法主義與保羅所論及的因信稱義的道理是有很大分別的,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分別就是堅守律法主義者其實是要為律法所捆綁,成為奴隸,失去自由;相反以信心接受主救贖的人則是脫離律法的捆綁,得著自由,然而,保羅特別要在這段經文(五13-15)提醒信徒在得著自由後不要濫用自由,而是要善用自由。

信徒以信心得著救恩,脫離律法的捆綁,得以自由。然而,信徒有可能會濫用這自由的嗎?答案是有可能的,是以保羅要特別提醒信徒,得著自由不代表可以任意妄為,特別是在肉體的情欲上(「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五13]),放縱個人的情欲所帶來的往往就是罪,不要以為這只是影響個人的罪,放縱個人的私欲一般帶來的就是對別人的傷害,而且更會是導致人與人之間彼此的攻擊,結果就是雙方都要受傷害,是以保羅說「你們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滅了」(五15)。信徒得著自由,那該當如何運用這自由?保羅的意思是絕不要將這自由用在私欲與罪惡上,而應要在屬靈的生命中順服聖靈的帶領(五1618),實踐與活出愛的生命。事實上,當人活出愛的生命,他就是活出律法的中心與精義(「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五14])。

錯誤的教導是會影響別人,這些錯誤思想更會因而蔓延,造成更大的破壞(五9)。同樣地,一個不健康的生命(如放縱私欲)也會影響其他人,甚至造成更大的破壞,就是彼此之間的攻擊。相反,一個健康美好的屬靈生命(實踐愛的生命)卻可以正面的建立其他人,而且更可以帶來彼此相愛的美好見證。藉著神偉大的恩典,信徒能夠憑信心得著基督的救贖,成為神的兒女,更有聖靈的同在作教導(約十四1726)。信徒應當如何更好的活出他屬靈的新生命來榮耀神?就是服從聖靈的教導,跟從神的話語,活出愛的生命,基督的付出已為我們立下愛的最好榜樣,你有否好好實踐愛這一課?你可以如何影響其他人,以致大家能一起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來見證神?

思想:

過去神如何透過不同的弟兄姊妹讓你經歷愛與付出?今天你在哪些層面中可以更好的實踐愛與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