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 丟掉定人罪的石頭
每日箴言

約翰福音 8:1-11

“‘那些〔指控你的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約 8:10-11

以災難、愛情、和英雄為題的現實生活故事,往往對我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們總希望故事會有完滿的結局的;峰回路轉的情節激發我們的想像力,我們不喜歡看到故事中人受到不公平待遇,當公義得到伸張時,我們便微笑稱許。如果故事有完美的結局,我們便感到心滿意足了。

可是,現實生活中的故事,也可能會有意料不到的發展的。我不知道故事中犯奸淫的婦人是誰,也不知道她的故事是從那裏開始的,但我可以肯定說,她不願意被人拉到公共場所、受到被行刑的威脅的。任何人都不願意把自己的錯失在眾人面前暴露出來的。批評和挑剔別人的過錯是很容易的,然而,一直在場聆聽的耶穌,跟著便站起來發言了。

當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先擲石頭的那一刻,衪提醒我們,我們都是罪人,而這個婦人就是我們的代表。惟有耶穌才有資格拿起石頭,但衪卻選擇不這樣做,衪反而選擇賜下恩典和赦免。耶穌吩咐我們每一個人去效法衪,丟掉我們定人罪的石頭。

禱告

親愛的神,今天求禰提醒我們,我們的責任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叫人得到禰的赦免。求禰幫助我們每一個人,去接受禰的赦免和開始過新的生活。奉耶穌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