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欲取之,先予之
Bob & Debby Gass

“……用大號升鬥搖勻壓實,滿滿地倒給你們。”路加福音6:38

有一天晚上,一位男士來見德蘭修女,告訴她說有一個八口之家已經挨餓一個星期了。德蘭修女到了那戶人的家裏,從小孩子們的臉上看出他們營養不良。她給了他們一袋米,接著那位母親做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她留下半袋米,拿著另一半走了出去。當她回來的時候,德蘭修女問她去了哪裏。她回答說:“去我鄰居家裏,他們也餓著。”德蘭修女說:“我並不驚訝她會把米給別人,窮人通常很大方。但我很驚訝她知道他們餓著。一般說來,當我們自己受苦時,根本就沒有時間顧及別人。”

《聖經》教導說當你關註別人的需要時,上帝會保證你的需要也得到滿足(參以弗所書6:8)。因此,如果你想得到,就要給予。原因在此:

一、給予是蒙福的關鍵。耶穌說:“你們要給他人,這樣上帝必給你們,並且會用大號升鬥搖勻壓實,滿滿地倒給你們。”(路加福音6:38

二、你如今所撒的種子,決定了你將來收獲的程度。只要你是心甘樂意地栽種,沒有任何種子是小到不能繁殖的。找到一個比你個人利益更大的目標並投身進去,你會發現兩樣事:首先,你可以承認自己的局限,但不要以此為基礎來建立你的人生。其次,當你照著你所擁有的來給予,而不是談論你所沒有的,上帝的祝福就開始傾倒下來。還是那句話:欲取之,先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