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 永遠不要想當然
Bob & Debby Gass

勤奮努力帶來富足。箴言10:4

永遠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別人已經明白你的指示,接著就去執行了。《聖經》說:“勤奮努力帶來富足。”(箴言10:4)“勤奮努力”一詞在這裏表示重視細節。當你給某人指示時,要查看並確保他們已經做了記錄。如果沒有,你得小心。未經訓練和未做承諾的人傾向於依賴他們的記憶做事情,但“再爛的筆頭還是勝過好記性”。當某人認為你所說的不夠重要,就不做筆記。那麼他們是在給你一個信號,紅燈亮起。即便他們的想法是好的,但在忙碌和過分的自信中,會容易忘掉你的指示。那些處理事情有始有終的人總是會就你給他們的任務和指示多提一些問題。例如,你讓他們為某個特別的事情給某人打電話,他們會很自然地問你:

一、有最後期限嗎?

二、什麼時候需要匯報這個事情的結果?

三、還有什麼額外的信息是我需要知道的嗎?

如果這一類的問題沒有隨之而來,這樣的人就很有可能不夠重視他們的任務。當某人跟你說“我會盡力而為”,這又是一個紅燈,因為很多時候他們是不會去做的。“盡力”這個詞表明了三心兩意。將指示給特定的一個人,而不是兩個,記下你給的指示以及需要他們向你匯報的日期。換句話說,只將指示給有資格接受並執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