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 雙重標準
Bob & Debby Gass

惡人的道路一片幽暗。箴言4:19

《聖經》說:“義人的道路好像黎明的曙光,越照越亮,直到大放光明。惡人的道路一片幽暗,他們不知被何物絆倒。”(箴言4:18-19)1996年,約瑟夫•弗萊徹博士(Dr. Joseph Fletcher)出版了一本書,成了當時的暢銷書,書名叫《情境倫理學》。他在書裏說到“愛是決定對與錯的唯一標準”。結果是倫理混亂。為什麼?因為情境容許我們設定自己的標準,而標準隨情境的改變而改變。更為糟糕的是,我們的本性會對自己寬容,以自己的意願去判斷自己,卻以更高的標準去衡量別人並以他們的行為去判斷他們。例如,某人在報稅時作假,或者從辦公室裏偷竊文具,但他仍然指望他購買股票的那家公司或者他的業務客戶能夠誠實。這就是眾所周知的雙重標準。

我們對達不到道德規範的人嗤之以鼻,尤其是在他們傷害了我們的時候。然而,要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作出符合道德標準的選擇,更加不容易。你要知道,當你在誠實的邊緣徘徊時,總是免不了會越過界限!也許你可以糊弄別人一段時間,但你的行為遲早會把你供出來。為人誠實有時看似做虧本生意,而某些人可能會因弄虛作假暫時獲利,但他們的快樂和好處都是短暫的,因為我們最終都得站在上帝的審判臺前。那時候你會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