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沒有基督,沒有一切!
蔡少琪

羅馬書九3-5

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詛咒,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4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布、敬拜的禮儀、應許都是給他們的。

5列祖是他們的,基督按肉體說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願在萬有之上的神被稱頌,直到永遠。阿們!

沒有基督,就不能得救!不能得救,就沒有永生!沒有永生,就要面對地獄的火!若沒有基督,沒有永生,今生的“榮耀、富貴和身份”又有什麼益處呢?想起同胞的靈魂失喪,保羅有心靈的劇痛!以色列人有的一切驕傲,若沒有基督,就等於什麼也沒有。

九3的直譯是“我祈求:我自己成為詛咒,與基督分離,就是為了按照肉體是我的兄弟和我的親人的同胞。”承接九1-2,保羅用神聖的許願方式明誌;他寧願自己成為詛咒,離開基督——若這恐怖的遭遇能幫助同胞得救。馬丁·路德說:“一個人想要自己被毀滅,為要叫滅亡的人可得拯救,這看來令人難以置信。”羅馬書是保羅事奉二十多年後寫的。保羅經歷過到處被同胞攻擊,甚至被石頭襲擊到半死的遭遇,但他仍願意為同胞受咒詛,他是多麼愛同胞的哩!我們又如何?當我們與不同的同胞有衝突時,我們會如何回應?是以惡報惡,以誤會還誤會,以恨還恨嗎?或許,我們會效法耶穌,效法保羅,堅持“愛同胞,渴慕同胞信主得救”?讓同胞得著“至寶”耶穌基督!

“按照肉體”的希臘文是 kata sarka,是保羅專有的表達,共出現20次。憑著人的眼光,憑著外貌,以色列人似乎擁有一切,包括舊約裏一切的應許。但當他們拒絕神差來的基督後,他們就失去一切,與神的國無分。在九3-5裏,保羅首尾兩次用了 “按照肉體”的表達,是要提醒以色列人,縱然所謂的八重的福氣,包括“一、兒子的名分;二、榮耀;三、諸約;四、律法的頒布;五、敬拜;六、諸應許都是給他們的;七、列祖;八、基督(按照肉體)是從他們出來的”,但若沒有基督,就等於沒有一切。“約和應許”是復數詞,是指神曾與以色列人立的約,並所頒布的應許。“榮耀”是指以色列人曾經歷過神親自的顯現。慕理(John Murray)說:“榮耀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記號,向他們保證神住在他們中間,與他們相遇。”“敬拜”(latreia)包含了各種獻祭和敬拜禮儀。

九5,保羅進一步宣告:基督“就是那在萬有之上的,是被稱頌直到永遠的神”。這段是新約中極少數直接稱呼“基督是神”的經文。部分的學者武斷地認為“被稱頌的神”是指父神,而不是基督。加爾文說:“為了剝奪保羅對基督的神性所作的清楚見證,而把這個短句和經文其他部分隔開,實在是不智之舉,這就像企圖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黑暗一樣。”保羅是要借著這最後一句指出:既然基督是在萬有之上被稱頌直到永遠的神,若以色列人拒絕基督,失去基督,就等於失去神一切的祝福。沒有基督的以色列人,不是神真正的選民,也不是真以色列人,也不能得救。基督徒要銘記:沒有基督,就沒有一切!失去基督,就失去一切!去非洲的傳教士大衛李文斯頓說:“我不將任何價值放在我手頭擁有的事物裏,除非這些是與神的國度有關。”衛斯理說:“我衡量一切事物時,是看在永恒中他們有什麼價值。”

思想

記得耶穌的提醒嗎?“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若有人貪圖地上短暫和表面的福氣,卻放棄原則、正直、公義和基督,值得嗎?你羨慕他們嗎?

地上未得之民和許多未信主的同胞,若沒有基督,他們能得到神永恒的生命和天堂的福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