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见证人
戴劳伦

阅读: 约翰福音1章6-14节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福音1章7节

在法院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证人并非一般的旁观者或观众,而是能够影响一件案子结果的积极参与者。我们为基督做见证也是如此,我们积极向人见证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实,就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施洗约翰告诉人们耶稣就是世界的光,他的见证乃是基于本身对耶稣的认识。记录耶稣事迹的门徒约翰,也以他亲身的经历为耶稣做见证,他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章14节)。使徒保罗也特别叮嘱年轻的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2章2节

我们可以说,所有的基督徒都被传召,在世界的法庭面前做证。圣经说,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为耶稣的受死与复活做见证。施洗约翰在旷野呼喊,而我们则要在工作场所、社区邻里、教会、家人和朋友当中,为耶稣做见证。我们要成为积极的见证人,告诉人们耶稣在我们生命中的奇妙作为。

我们的言行能为耶稣做见证吗?

今天,我们能用哪些独特的方式做见证呢?


福音真是太棒了,让我们不禁要与人分享!


灵粮透视

信徒是基督的见证人,圣经用多种比喻来描述这一角色(约翰福音15章5节哥林多后书3章1-3节5章20节彼得前书2章59节)。耶稣在祂的教导中,曾用两种日常用品——盐和光(或灯),来强调基督徒在他们居住的社区应该有积极的影响(马太福音5章13-16节)。正如盐是防腐剂、调味品,也会让人觉得干渴;光或灯是用来照亮黑暗,也可作为指标、给人讯息和方向,指引人到达目的地。因此,灯必须放在显眼的位置,好产生果效并吸引人。圣经教师亨利.莫里斯(Henry Morris)说,我们“应该把防腐和调味的盐,带给这个平淡无味、持续败坏的世界,并将救赎之光带给这个黑暗、罪恶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