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雖失猶得
潘艾梅

閱讀: 馬太福音10章37-42節

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服侍主的賞賜

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章39節

我和英國籍的未婚夫結婚後,便搬遷到英國。那時,我原以為這只是為期五年的異國生活。我從未想到在將近20年後,我仍住在這裡。記得當時我和家人、朋友、工作,以及熟悉事物道別時,我覺得失去了自己的人生。但如今回顧這些日子,雖然失去了舊有的生活,我卻找到了更好的。

這讓我聯想到,耶穌曾告訴門徒,為祂失去生命,必要得著生命,這聽起來相當矛盾。那時耶穌派十二個門徒出去傳揚福音,耶穌要門徒愛祂,勝過愛他們的母親、父親與兒女(馬太福音10章37節)。在當時,家庭如同社會的基石,十分受到重視。然而耶穌卻應許,若有人為祂犧牲生命,將要得著生命(39節)。

我們無須移居海外才能找到在基督里的生命意義。我們只要像門徒一樣,四處傳揚上帝國的福音,忠心地服事,就會發現上帝豐盛的愛澆灌我們,讓我們的領受遠超過我們的付出。雖然不論服事多寡,上帝都深愛我們,但在為他人的福祉付出的同時,我們會感到滿足,生命也更有意義和價值。

每逢思想奇妙十架,榮耀之主在上懸掛,

萬般尊貴頓看有損,從前所誇今覺鄙下。


生命的空洞都能由主填滿。


靈糧透視

當我們選擇跟隨基督時,我們不一定會受歡迎。上帝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高舉自己或是尋求自保。一個人英勇跳入深水中拯救溺水者,他在救人的同時,如耶穌所說,有可能會失去自己的性命。耶穌也說,即使是我們的家人(即血緣關係最親近的人),也有可能聯合起來與我們作對。雖然有些人會因為基督的緣故,成為我們的死對頭,但我們為了主的緣故,應當表現出無私的生命(腓立比書2章3-5節)。正如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1章21節)。由此可見,為主失喪生命,將要得著生命,這並不是相互矛盾的論述。你可曾為了選擇跟隨基督,而付出代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