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寫信的目的
麥耀光

猶大書3~4

3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4 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

作者在3~4節說明寫這封書信的目的,是要激勵蒙愛的信徒要有行動。猶大因著在信仰群體中出現的錯誤,危害蒙愛的信徒,他心中焦急如焚般,渴望與他同得救恩的基督徒,起來爭辯。究竟猶大要信徒為何事爭辯呢?我們先來思想一個字,希臘文的pistis,英文為 「faith」,但在中文譯本有兩個不同的翻譯:「真道」(和合本/和修版)和「信仰」(新漢語/新譯本)。由此可見,猶大是鼓勵聖徒一同起來為「信仰」而奮戰。的確,在新約聖經,「信仰」可有幾種不同層面的意思,可以是指信條、教義,也可以是信心的行動、生活方式。猶大現在勸勉信徒竭力維護我們的信仰,因為危機已滲入了教會。

這些不虔誠的人如何進入教會,而不被發現呢?原來他們是偷著進來的,這表示他們是神秘地混進教會。他們「已經」混進了信仰群體中,而他們的錯誤也慢慢顯出來了。猶大指出他們有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誤用神的恩典,和第二、否認耶穌基督。

「那些人」的第一個錯誤是「將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4節),意思是把神的恩典來合理化他們的罪行。原來這些人使用上帝的恩典作為一種工具,來滿足自己的情慾;他們視恩典為釋放,沒有規範,並且不受道德的約束。其實,聖經早已提醒信徒,從罪中得以釋放後,「不要把這自由作為放縱肉體的機會」(加五13)。上帝可借恩典來「管教我們,要我們棄絕不敬虔的生活和屬世的私慾,在今世過自律、正直、敬虔的生活」(多二12)。可是,「那些人」仍活在不虔誠的生活中。

「那些人」的第二個錯誤是「否認我們獨一的主宰和主──耶穌基督」(新漢語)。他們應該不會公開地明說他們不相信耶穌,而是在生命中不接受耶穌的主權,在生活上不以耶穌的教導為其指引。猶大清楚「那些人」否認耶穌基督的兩種身分。第一、耶穌是主宰 (master),就如奴隸面對主人時的那種絕對的管理權柄。第二、耶穌是主(Lord)。主可以是當時一般性和禮貌性對別人的稱呼。在新約聖經,「主」特別是用在耶穌基督身上,表明祂是信徒的生命之主,有著絕對的主權。

「那些人」混進教會,並不明白「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他們可能只有「嘴巴」上說信耶穌,但心底里並沒有接受耶穌是他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基督徒認識和接受耶穌是那位「獨一」的主,並且「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思想:

(1)默想「救恩」、「真道」和「信仰」對你有何意義?

(2)向耶穌宣告:「你是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