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愛的根源
郭奕宏

經文:約翰壹書四7 - 10

7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

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9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瞭。

10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輓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翰被稱為愛的使徒,相信與他在這裡論及愛的信息有關。從四章七節至五章五節的經文有十九個「愛」的動詞和十三個「愛」的名詞,將「愛」的信息豐豐富富的教導我們,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寫的「愛的真諦」遙遙互相呼應。

約翰在整封書信中用了六次「親愛的弟兄(姊妹)」稱呼他的讀者,這裡是第五次。他清楚指出信徒愛神和愛人的根源在於「神就是愛」(四8),這不單是我們「要」彼此相愛的原因,更是我們「能」彼此相愛的力量,因為我們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而神就是愛的源頭。這個宣告與書信序言的「神就是光」是同一個結構和性質,加上約翰福音的「神是個靈」(約四24)等,都是論及神的屬性,就是神的本質。從這個角度來描寫和鼓勵弟兄姊妹彼此相愛,就顯出彼此相愛不是工作或責任,而是屬神兒女生命的流露。所以約翰沒有要求信徒在彼此相愛的事上多加努力,而是透過彼此相愛的生活去證明我們是「由神而生」和「認識神」。當然這裡不是說有愛心就可以成為神的兒女,而忽略福音的必要性。約翰早已為福音定下了不能替代的地位,就是唯有耶穌的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一9,二1-2),而彼此相愛的生活就是因接受福音,生命被更新後的本質和明證。

約翰接著在九至十節,將神是愛的屬性具體地刻划出來。神以差派祂獨生兒子到世間來這個歷史行動,來顯明祂愛我們的心。「顯明」在原文是「揭示」的意思,將本來隱藏的事物揭露出來,就如約翰在福音書中所說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耶穌被父神差遣到世間顯明瞭神愛世人的心,也同時將「神就是愛」的本性彰顯在世人面前。基督被釘十架,以血肉之身受苦,背負世人的罪孳,並且死在十架上、被埋葬、復活。基督以行動表明愛世人的心,主為我們捨身就是愛的本質(三16)。但約翰在此以另一個角度去理解基督的捨身,來表明神對我們的愛。這也是保羅向我們說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五8)在整本新約聖經里,只有約翰一書形容耶穌的死為「輓回祭」 ,就是耶穌以死為我們贖罪,以自己成為人因罪與神隔絕的橋梁,重新恢復人與神的關係。父神因耶穌基督成就的救贖,算每一個在基督里的人都為無罪,有權柄作神的兒女,這就是神的愛!

思想:

一位已被神接去的老牧師,他生前每次講到關於神差祂獨生子為我們捨身的時候,總是被神的愛激勵,老淚縱橫,甚至有時候泣不成聲,有人以為他過份情感化。他從不歉意地反問:「當你真正明白神在救贖我們的事上所付出的一切,基督在捨身受苦的痛楚下,仍堅持以神的旨意成就時,你為何卻無動於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