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遵行主道
郭奕宏

經文:約翰壹書二3-6

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5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6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雖然遵守誡命不是獲得救恩的途徑,卻是每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該有的表現。約翰一書中有十四次提及誡命,其中有七次是用單數詞,七次是用眾數詞。當他用「誡命」的單數詞時,是指彼此相愛的命令;相對地,「誡命」的眾數詞,多連繫到神的訓誨和吩咐,第五節更進一步表明誡命就是「主的道」(直譯主的話語)。若我們不實行彼此相愛的命令,或遵行神所賜的話語,我們就是說謊,真理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經常將「說謊或虛謊」和「真理」放在一起,成為相對的詞彙,清楚指出信徒的生活不能同時說謊和活在真理中,在生活中必需表裡一致。

約翰也將「遵守主道」和「愛神的心」放在一起,而愛神的心實在是「完全」的。作者在這裡用了「完全」的被動語調動詞,是要指出當我們遵行神的話語,我們愛神的心就得以完全。原來不單因為我們愛神而遵行主道,也因遵行主道而能活出更愛主的生活。

很多信徒都是在患難中經歷神的恩典而愛主,在窮途末路中蒙主拯救才產生愛主的心。然而,約翰提醒我們當在生活中遵行主的話語,我們愛主的心也能更多的增長。

美國堪薩斯州(KANSASCITY)有一個人在爆炸中受重傷,面部都毀了容,失去雙眼及雙手。他是一個剛信主不久的基督徒,他最大的失望就是不能再閱讀聖經。後來他聽見在英國有位姊妹用咀唇讀突字聖經,他很希望能同樣地讀聖經,可惜他發現原來咀唇的神經也在爆炸中受到破壞,在絕望中他忽然以舌頭碰到一些字體而有感覺,於是他在幾年中用舌頭「觸讀」完聖經四次。他最大的體會就是:

當你心靈感到冰冷,神的話能溫暖你;

當你心靈感到沈睡,神的話能喚醒你;

當你生命感到後退,神的話能警戒你;

當你生命沾染污穢,神的話能潔淨你;

當你生命不願意順服,神的話能鞭策你;

當你生命感到不確定,神的話能引導你;

當你生命感到失落,神的話能夠輓回你;

當你失去起初愛主的心,神的話能使你愛神的心得以完全。

思想:

基督徒每天的生活都面對許多不同的考驗和挑戰,你憑什麼力量去得勝它們呢?神為著我們的需要,將祂的話語成為我們生命每天的靈糧和生活所需的力量。你享受神的話語嗎?

當聖靈借著神的話提醒我們所當行的事時,有多少時候你實踐在你的生活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