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超越「回報」
彭家鏗

經文:路加福音六27~38

27「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29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30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32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34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3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

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這段落可分為四個部分(27~28、29~31、32~36、37~38),表達門徒對愛的兩種理解。要掌握經文的重點,首先要明白希羅世界的社會文化,尤其是人與人的相處之道。希羅的社會十分看重「回報」(reciprocality)這個觀念,如何建立及維持互利互惠的關係,是它的核心價值,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付出與收入成正比,連友誼也不過是一種互利互惠的交易。當然,這種潛交易只限於在社會中上階層運作,因為貧窮人根本沒有資格和能力去談回報。

耶穌在這裡講的以愛為本的相處之道,正正是要挑戰這種社會風氣。祂首先指出,以愛為本的關係不會以暴力去「回報」暴力,不會以惡報惡。這也是早期教會的主要教導(見羅十二14~21;彼前二18~25),要以非暴力的手法去對待外間的暴力(27~28)。耶穌用了四個例子,再加上猶太熟悉的金律(golden rule),去強調這一點(29~31)。

面對不友善對待時,與其計較其他人怎樣惡待自己,門徒應著眼於希望其他人如何對待自己(31),重要的不是要還對方應有的「回報」,而是建立以愛待人的風氣。同理,以愛為本的關係,不會事事計較有沒有「回報」,不是選擇地去愛,而是不計較收穫,向沒有能力回報(窮人)或不會回報的人(仇敵)行善(32~36)。上帝會親自回報這樣付出的人(37~38)。

思想:

耶穌在這段講論用了不少的生活實例(29~30、37~38)作解釋,這些實例大多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但比較極端的事例往往能叫聽的人印象深刻,讓重點昭然易見。因此,不宜只按字面去解釋,以為在這樣極端的情況下才能實踐,也不應以為「打不還手」是信徒對暴力的唯一回應(參徒十六37~39,廿二25~29等)。耶穌以這種手法去鼓勵聽眾要多思考,如何在各種的情況下實踐這兩項原則。我們要多思考應如何在現代的場景中,去演譯這兩個原則,如何實踐不以惡報惡,不計較回報的去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