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 立约与成全
赖建国

经文:创世记二十二16~18: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必多多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后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后裔必得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有些学者称“亚伯拉罕之约”和“大卫之约”是“应许之约”,强调神单方面的应许与保证。而西奈之约是“行为之约”,强调人的忠诚与顺服。但是仔细研读圣经本身,却发现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从他蒙召前往应许之地开始,到他遵命献上以撒,达到巅峰,前后至少四十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新的进展,且都有条件及新的应许。神的拣选与人的顺服乃是相互呼应,相辅相成。摘要如下:

一、立约的先声:信心呼召与应许(创十二1~3)

条件:离开本地、本族、父家

应许:大国、大名、大福

二、立约的实行:信心称义与献祭(创十五章)

条件:素来相信神的话(创十三,十四章)。因信称义,遵命献祭。

应许:得后裔如天上的星,寄居外邦400年再回来

三、立约的更新:信心软弱与坚固(创十六,十七章)

条件:作完全人,行割礼 应许:改名(代表改变个性,与神的恩相称),君王的应许(弥赛亚预言)

四、立约的完成:信心巅峰与赏赐(创二十二章)以显出信心的宝贵,忠心良善

条件:献上独子、所爱的、以撒

应许:地土、后裔、君王

思想:

  1. 神与人立约不是一次过就完成,而是按照人的信心成长的程度,多次印证才得坚立。耶和华以呼召与拣选,赐福与守护,应许与更新立约的方式,多次造就亚伯拉罕,至终使他成为信心之父。
  2. 耶和华不只与亚伯拉罕立约,后来更主动与他的子孙以撒和雅各更新此约,重复约中的应许,保证与他们同在(创二十六3~4,二十八13~14,三十五11~12)。以撒与雅各也以亚伯拉罕之约来祝福他们的儿子(创二十八3~4,四十九章)。亚伯拉罕之约更成为后来西奈之约的基础(出二24;诗一百0五7~11、42),甚至当西奈之约遭逢重大危机时,神仆仍诉诸亚伯拉罕之约来向神求恩(出三十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