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创世记十七5~7:
从今以后,你的名字不再叫作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经立你作多国之父。我必使你生养极其繁多;国度要从你而立,君王要从你而出。我要与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
耶和华与亚伯兰更新立约,加入许多新的要素,且都影响重大:
(1) 新的名字。耶和华不但启示给亚伯兰,祂的名字是“伊勒沙代”(’ēl šadday,就是“全福的神”),更为亚伯兰更新名为亚伯拉罕,为撒莱更名为撒拉。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性、特质,这也是为什么十诫禁止人“妄称耶和华的名”。而为人改名,不但代表在这人身上有权柄,而且表示对他有一个全新的期许,更新的人生(像雅各被改名为以色列,创三十二28;耶稣称西门为彼得,约一42)。亚伯拉罕要成为多国之父,而撒拉要成为多国之母。
(2) 新的应许。耶和华应许亚伯拉罕两方面:“后裔要极其繁多”,以及“君王要从他的后裔中产生”,而且连讲两次(6、16节),表明这应许必定成就。这是应许中新的成分,在后来整个五经及旧约中,成为最重要的主题之一,陆续在雅各、犹大、大卫、所罗门身上发展(创三十五11,四十九8~12;撒上二10,十六1;王上一章),旧约先知也预言这位要来的君王(赛九6;耶二十三5;结三十五24;但九25;何三5;弥五2;亚六13),最后在主基督耶稣身上得到圆满的应验(太二2,二十七29;启十九6、16)。
(3) 新的延续。耶和华不但与亚伯拉罕更新立约,而且首度讲到要与他“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神的约,“成为永远的约”。在此用动词“坚立”(qûm,7、19、21节),因为前面记载耶和华已经与亚伯拉罕立约(创世记十五章)。以后耶和华主动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更新立约(像以撒、雅各,创二十六3,三十五11),而且这约要存到永远,成为西奈之约和大卫之约的基础,更预表耶稣基督与我们所立的新约。
思想:
神不仅与人更新立约,而且更新与祂立约的人。正如新约所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