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不孕與代孕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十六1~3: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為他生孩子。撒萊有一個婢女,是埃及人,名叫夏甲。撒萊對亞伯蘭說:「看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你來和我的婢女同房,也許我可以從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把她的婢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在創世記十二至十五章裡,耶和華雖一再應許亞伯蘭會有許多後裔,卻未說用何方法來達成。創十六章記載,撒萊提議借她的婢女埃及人夏甲來代她生子。

夏甲其人:1節用三方面來介紹夏甲:(1)她是撒萊的婢女。「婢女」(šipḥâ),不是奴僕,她專服侍家中的女主人。但在創世記二十一章卻稱她是「女奴」(’āmâ,10、12、13節),地位不如「婢女」,不只要服侍女主人,還要服侍男主人。(2)她是埃及人。可能是撒萊在埃及得來的,也暗示亞伯蘭至終要擺脫她。如同創世記十三章的羅得,也預表後來的以色列民,他們人雖然出了埃及,埃及卻如影隨形,一直跟著他們。(3)她名叫夏甲。「夏甲」(hāgār)的意思是「逃走」,她後來果真逃離亞伯蘭家。

撒萊提議:讓夏甲為亞伯蘭生子,算作是撒萊的孩子。2節是口頭,3節是行動,均是出於撒萊的主動,亞伯蘭也聽從了她。對撒萊而言,她以為「我可以從她得孩子」(2節),把夏甲所生的孩子視同己出。這似乎也合乎當時的習俗,無子的婦人,有責任為丈夫納妾生子。但其實她並不知道以後的發展及自己會有的反應。而且在這一切事上,夏甲完全未說話,她只被當作工具,她是個沒有聲音的人。

亞伯蘭照做:他被動地娶了埃及人夏甲為妾,「妾」原文是「妻」(’iššâ),而非一般的「妾」(pîlegeš,創三十4),似乎她的地位提升到與撒萊同等,為後來的發展留下伏筆。至此我們只見到人的提議,卻未見尋求神的旨意。只見人的方法與行動,卻未見神的攔阻或肯定。

思想:

人意不能取代神意,若目的似乎正確,手段卻不合神的心意,就是試探。亞伯蘭聽從妻子撒萊的建議,娶埃及人夏甲為妻,好為他們家生子。這是出於自私的動機,卻絕對不合乎神的心意,更為後世帶來無窮的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