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相信與稱義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十五1、5~6: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話在異象中臨到亞伯蘭,說:「亞伯蘭哪,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你必得豐富的賞賜。」於是耶和華帶他到外面,說:「你向天觀看,去數星星,你能數得清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耶和華第三次對亞伯蘭說話,是在「異象」(maḥzeh)中(1節),暗示亞伯蘭像先知,得神的信息。耶和華叫亞伯蘭「不要懼怕」(’al tîrā’),可見得他很害怕。但是他害怕甚麼呢?耶和華說:祂是亞伯蘭的盾牌,要大大賞賜亞伯蘭。可是亞伯蘭最關心的,是後裔的問題。即或耶和華大大賞賜他,這偌大的產業要由誰來繼承呢?他那時年紀大了,卻還沒有兒子,因此他提出由他的管家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承受。按照當時古近東的習俗,若主人死而無子,他的管家可繼承產業。

然而耶和華應許亞伯蘭,從他本身生的,才會繼承他的產業(4節)。如此便把以利以謝排除在外,也為後來把羅得排除在外留下伏筆。

神應許亞伯蘭,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繁星那樣多,正如之前神曾應許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創十三16)。後來神多次重複這應許(創二十二17,二十六4),神僕摩西也多次引用這典故,求神成全祂的應許(出三十二13),說明神的信實與能力(申一10,十22,二十八62;另參尼九23)。

經文特別講到「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6節)。這是聖經最早論及「因信稱義」,也是保羅論證福音真諦的主要依據(羅馬書四章;加三6)。雅各更以此論到真實的信心(雅二18)。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他更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四17、22;來十一19)。

思想:

你相信神嗎?相信神與相信神的話語不可分開。我們不可能相信神卻不相信祂的話。真信徒的標誌,就是神怎麼說,我就怎麼相信。我這樣相信,也這樣活出來。我這樣活出來,也這樣見證。如同保羅作見證:「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徒二十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