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 信主的人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不再被律法的死規矩捆綁我們
蔡少琪

羅馬書七1-4

7:1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7:4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律法」、「罪」和「我」這三字頻密地在第七章出現。在第七章,按照和合本的翻譯,「律法」或「律」共出現23次、「罪」出現15次和「我」出現50次(不包括「我們」)。保羅指出,信主的人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並且聖潔和良善的「律法」不能領我們得救,因為我們內心有「罪性」。並且基督徒在內心裡,仍然會經歷非常痛苦的「老我」和「新我」之爭,最後保羅以「我是一個苦命人」和內心有兩律相爭結束這一章。

保羅用妻子在丈夫死後,就不再被「屬丈夫的律法」所捆綁的例子,去教導曾在律法之下成長的基督徒(特別是猶太人),我們已經脫離了「要全守律法,才能得救」的捆綁。若丈夫沒有死,若女人與其他人親近,就犯了姦淫罪;但若丈夫已經死了,女人就從屬於丈夫的律法中被釋放了,若她再婚,歸入其他人,是可以,是沒有錯的。因此,已經在基督裡,與基督同死的人,就脫離了「要全守律法,才能得救」的捆綁,並律法「舊儀文和死規條」的捆綁。(參 加5:2-4)信主的人,我們已經脫離了「被律法約束」的舊婚盟,進入了「與基督同死同活」的新盟誓,就如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一樣,我們已經歸屬於基督。

基督徒要明辨,我們要脫離的,不是要脫離律法美善的原則和精意,而是脫離「靠全守律法,去得救」的路,並脫離舊儀文的捆綁,就如要獻祭物、獻燔祭和受割禮的舊規矩。已經在律法上死的人,我們只能靠信耶穌而得救,並藉著重生,我們一生要為主而活,努力活出律法美善的精意,一生結果子榮耀神。

思想

我們已經不在屬於老路!我們已經屬「基督」了!你深深相信自己是已經屬於基督嗎?那麼今天你是聽誰而行?是聽基督嗎?定是,聽「老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