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两年前邝炳钊牧师先开始在《尔道自建》和大家祷读诗篇,这个月我大致上会和大家分享上次邝牧师没有分享过得其他诗篇章节。在每日分享的末段,我都会有一段短短的祷文,是我自己的祷文,但您愿意的话,也可以成为您对上帝的祷文。文章有版权,祈祷却没有专利,但人都必须为自己所祈祷的内容负责,所以使用您自己内心真挚的说话向上帝祈祷,才是最好的。
虽然邝牧师已经和大家分享过诗篇头两篇,但作为诗篇的“房角石”,我们这个月开始诗篇的阅读时,还是要先重温一下第一篇和第二篇,但我们只会列出第一篇的经文。
1-2 不从恶人的计谋,
不站罪人的道路,
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
昼夜思想他的律法;
这人便为有福!
3 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
按时候结果子,
叶子也不枯干。
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
4 恶人并不是这样,
却像糠秕被风吹散。
5 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
罪人在义人的会众中也是如此。
6 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
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在某些古手抄本里,使徒行传十三章33节以“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为“诗篇第一篇”的内容,意味着某些犹太人(甚至保罗)所读的诗篇,第一和第二篇本为相连,同作诗篇的起首。在结构上这个现象也有点合理:诗篇第一篇以“这人是有福的”起头,诗篇第二篇以“凡投靠他都是有福的”结束,刚好是首尾呼应。在内容上,第一篇讲的是一个“喜爱耶和华律法的普通人”,第二篇讲的是“归附耶和华受膏者的掌权者”,正好把耶和华受膏者的权柄和耶和华的律法结合在一起。
老百姓熟读耶和华的律法,明白律法,行为正直,在审判的时候就能站立得住。另一方面,世上的君王都是本国律法的制定者,不懂,也不会服从耶和华的律法。掌权者唯一能懂的语言就是“权力的语言”,要他们明白耶和华的旨意,就必须先服在耶和华的受膏者的权柄底下。如此读来,诗篇头两篇所描绘的不单是以色列境内的理想场景(以色列人都喜爱耶和华的律法),而是世界历史里的一个理想场景(列国都在耶和华受膏者管治之下)。
新约作者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弥赛亚(= 受膏者),所以他们把诗篇第二篇的“预言”看成是应验在耶稣身上:耶稣是全地的主,投靠他的人是有福的,抗拒他的人免不了要受审判(参约三35-36:“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的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但耶稣的来临如何改变我们对诗篇第一篇的理解呢?
我们的主自己说他来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保罗说“律法的总结(end)就是基督”(罗十4);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十1)。这些说法指出一个事实:我们今天要阅读律法,明白律法,实践律法,必须透过耶稣的生命和教导才可以。字面的律法是给以色列人的,是有荣耀的职事,但却只是一个“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林后三7);基督带来的职事是“属灵的职事”,是刻在心版上的,更有荣耀(林后三3,8),是关乎所有人的,为众人带来生命。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走在耶和华所知道的道路里”,仍然是基督徒金科玉律。正因基督徒的适切行为,“没有律法禁止”(加五23),所以信徒仍然有认识摩西律法的必要,但基督徒的生命规范,是要透过“听他的道,领他的教”去“学基督”(弗四20,21)。信徒“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如同以前以色列人“昼夜思想耶和华的律法”,这人便为有福,因为审判时他必站立得住。
我的祷告:
天父上帝,帮助我顺服圣灵的引导,以效法基督为乐,默想基督的言行,在我的抉择上为基督的心所左右,在我的追求上为基督的美善所吸引,在我的挣扎上为基督的顺服所感染。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