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要在会幕前,才可流血
高铭谦

利未记十七1~7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4 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5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

6 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7 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未记第十七章主要描述一种血的神学。这种血的神学告诉我们,只有神才有权取去生命,也只有祂才可以赐下生命,祂才是生命的主宰。

利未记十七章3~4节描述,以色列家中的人若要宰杀公牛、绵羊及山羊,便一定要带到会幕门口。这些牲畜本身是献祭的牲畜,只有牠们才可成为供物献给神,也只有神才是掌管牠们生命的主权者。因此,利未记十七章3~4节指出,任何人若果没有把牠们牵到会幕门口宰杀,流血的罪便归于那些人,那些人必从民中剪除。把这些动物牵到会幕门口,代表把牠们牵到耶和华面前,而当牠们在耶和华面前被杀及流血,象征只有神才能取去牠们的性命,也象征神是一切生命之源,祂对生命有绝对的主宰权,因此,当人把动物牵到会幕门口前时,也代表这人宣认只有神才是生命的主宰。利未记十七章5节说明这些牲畜的作用是献给神作供物,所以人不可主宰牠们的未来,只有神有最终的话事权。最后,这血要洒在会幕的门口、耶和华面前(利十七6),代表这是一种生命的宣认,既然血代表生命(利十七11),这礼祭动作便等于把生命归回给神了。

要把动物带到会幕门口是一件麻烦的事,我们常常认为礼祭的步骤太烦人,也太不切实际,没有任何经济效益。最方便的做法,是在家中宰了这些牲畜,先把牠们切成可携的大小体积,才带去会幕前献祭。不过,经文说明这是禁止的,任何的杀生必须在会幕前执行,必须先宣认神对生命的主权,才可杀生,先宣认,后杀生,再流血,这是必须经过的步骤。贪方便的人认为这步骤麻烦,但当他们认为麻烦时,便等于把杀生的主权由耶和华手中夺回,自己相信有权威操控牲畜的未来,便以自己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处理,殊不知这种自我中心的心态否决了神的主权,便等同不再宣认自己是神的子民,一定要被剪除。

思想:

求主帮助我们离开这种自我中心的态度,把生命的主权再次奉献给神,宣认祂在自己生命中的主权,让自己不再操控自己的未来,而交由神来掌管。祂才是我们生命的主宰!求主让我们奉献生命的主权给祂,过一个属祂的人生。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