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恪守禮儀」與「生命流露」
黃天逸

(全文:馬可福音七1-23)

馬可福音七14-23

7: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

7: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有古卷在此有〕

7:16〔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7: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7: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麼.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

7: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里。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7:20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

7:21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

7:22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7: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上文(七1-13)記載著法利賽人與文士對耶穌門徒「用不潔淨的手」(2,新漢語譯本)吃飯提出質疑,認為他們沒有遵守「古人的傳統」(3,新漢語譯本)。耶穌引用《以賽亞書》二十九13,指斥他們只顧「拘守人的遺傳」、卻「離棄神的誡命」(8),視古人的傳統為重、卻不曾重視對上帝誡命的遵守。

從上文與宗教領袖的辯駁,耶穌轉而對「眾人」(14)的講論,並且透過「從外面進去」不及「從裡面出來」,特別強調倫理比禮儀更為上帝所看重。七14「明白」一詞,並不僅僅理性上的認知,更在乎個人內在生命對耶穌教導的接納與認同、順服與遵行。然而,福音書作者再次記載,門徒對耶穌的教導仍然不明所以(17),以致耶穌要再次將比喻向他們解明。

透過比喻,耶穌要指出:不論進入肚腹的食物是否潔淨,但它最終只會進入肚腹、並且「落到茅廁里」,因此,它「不能污穢人」。既然如此,哪怕門徒沒有按「古人的傳統」所遺留下來的禮儀,先行「潔淨」(「洗手」)、後才用餐(十七2),但這一切卻沒有影響個人的內在生命。由此看來,恪守食物潔淨條例與否,在耶穌看來並非關鍵的所在,事實上,耶穌要門徒明白:污穢人的並非「食物」、乃是人的「內心」。故此,人內在的心思意念才是最關鍵的問題(21-23)。毋怪乎,耶穌說:「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23)

反省:

在禮儀背後,我們是否更看重個人內在生命的流露?「惡念、苟合、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21-23)等等,這一張清單也許可以無止境地寫下去,只是,我們是否覺察到自己內在的生命原來也存在著其中的罪惡呢?耶穌指責法利賽人與文士只在於固守「古人的傳統」,卻「摒棄神的誡命」(8,新漢語譯本),願上帝幫助我們,重新審視我們的信仰生命,謹守遵行上帝的教訓,以致「從裡面出來」的,乃是上帝喜悅的生命的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