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 聖潔的乳香
高銘謙

利未記二1~3

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面澆上油,加上乳香, 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面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素祭的作用與燔祭差不多,大家都是一種禮物﹙利二1,和合本譯作供物﹚,大家都是一種馨香的火祭﹙利二3、10、12﹚,因此大家的功用及象徵意思都差不多。不過,素祭有兩個獨有的象徵:

  1. 乳香﹙frankincense﹚﹙利二1、2、15、16﹚;
  2. 記念祭﹙memorial portion﹚﹙利二2、9、16﹚。


今天的靈修會集中思想乳香,明天的靈修思想記念祭。

乳香﹙levŏnāh﹚是一種名貴的供物,它有多種功用,包括在聖所中用來製造聖潔的香﹙出三十34﹚,也用作香水﹙歌三6﹚,更常用於作進貢的禮物﹙賽六十6﹚。而在利未記二章用此字,相信是結合了上述這些功用。在素祭的奉獻中向耶和華這位大君王進貢乳香,而正因為這是聖潔的香﹙利二3﹚,所以人便較容易進入神的領域﹙因為聖潔的定義是神的領域﹚。因此,乳香象徵一種向大君王的進貢,神的子民好像這位大君王所統治下的人民,人民為了向大君王表達心中的敬畏,便透過素祭,宣認耶和華是唯一的君王,只有祂才值得我們獻上一切。在新約,幾位東方來的博士來伯利恆來見嬰孩耶穌,其中一項奉上的禮物便是乳香,因此舊約的素祭象徵意義也出現在新約對耶穌的奉上當中,象徵耶穌是唯一的大君王,只有祂才值得我們把最名貴的都奉上。

思想:

我們的生命是否讓神作王,奉獻自己最名貴的東西給祂?很多時候,我們奉獻次等的東西獻給神,例如:我們會把年老的生命奉獻給神,而不願奉獻年青的生命。久而久之,我們為自己留下最好的,卻為神留下次等的,這樣奉獻的心態並非素祭的核心。當素祭把這些名貴的乳香奉上時,我們或許會問為何這樣浪費,正如門徒質問馬利亞奉上最名貴的香膏是浪費一樣。這是因為我們對於奉獻的衡量,很多時候是以成本效益來計算,看看有什麼回報,如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便認為沒有經濟效益,奉獻也顯得浪費。

不過,素祭的奉獻不是按這個遊戲規則,奉獻給神主要的原因只有一個:祂是我們的大君王,奉獻也顯得理所當然,這種奉獻不要求由神而來有什麼的回報,而是單單表達出對大君王的敬畏態度。你的奉獻也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