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
考門夫人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珥2:32節)

我為什麼不求告耶和華的名呢?我為什麼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捨呢?神不就在這裡嗎?神不是聽禱告的神嗎?我為什麼呆坐著籌劃不止呢?我為什麼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主呢?

直跑,是最近最快的一條路。為什麼我不立刻跑到活神那裡去呢?除了主以外,在天下人間,別無拯救。

我不必考慮自己是否有資格求告他,因為那「凡」字已經包括我在內了。「凡」字既指我,也指任何人,每一個人。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立刻去求告那應許的主。

我的事非常緊急,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得著拯救,但這不是我的事,而是主的事。他既應許了,就必會設法遵守他的應許。順服他的命令是我的事,替他設計不是我的事。我是他的奴隸,不是他的參謀。我只消求告他的名,他必施行拯救。

——司布真(C. H. Spurg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