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曾锡华

约拿书1:1-3

1:1耶和华的话临到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说: 1:2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1:3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下到约帕,遇见一只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给了船价,上了船,要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

上主差遣约拿到尼尼微城向全城宣告神的审判快要来临,因为他们的恶达到祂面前。所以尼尼微城罪恶满盈,城中的都是罪人。但我们要问除他们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罪人呢?什么是罪人?除了尼尼微人以外,还有其他的罪人吗?

根据圣经的教导,罪分三类,就是“所作的罪”、“应作而不作的罪”及 “不信服上主的罪”。明显地,亚述王和尼尼微城的人所犯的就是第一类“所作的罪”!就是我们常说的作奸犯科,做了不该做的事,这也是我们常指责别人为“罪人”、 “恶人”的根据。

当人没有按上主的要求来完成人必须作的事或尽的责任就是干犯了这第二类的罪,好像人要看顾邻舍,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等。这三类就是被造的人有信服创造主的义务,所以人对上主不信服时就犯了这罪。这两类的罪往往是被人忽视的,但上主却是看得清楚的。

约拿应该是没有犯第一类的罪,但他却犯了第二类和第三类的罪!他显然对尼尼微人面对的危险无动于衷,甚至可能幸灾乐祸。他本来该像亚伯拉罕听到神要审判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时候,马上为那城求恩典,所以他可能犯了“应作而不作的罪”而不自知。

约拿听到耶和华的吩咐后立刻要逃避祂,不要到尼尼微城去,他很清楚的犯了“不信服上主的罪”!简单来说先知约拿自己也是罪人,只是他自己可能不自觉而已。

尼尼微城的人犯的是显露易见的罪,但约拿犯的却是隐而未现的罪,可以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说那一种罪是更难对付呢?尼尼微城的人因不认识耶和华,没有上主的话,还可以说是因无知而犯罪,但约拿却是认识上主,也有祂的话,但却是暗暗反对上主的旨意,你说谁的罪更严重、更难悔改呢?

圣经提醒我们,“…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所以当我们看见别人的罪、世上的恶时,我们不单是要为真理作见证,提醒犯罪的人要面对神的审判,更是要提醒自己是否也陷在罪中,特别是那些隐而未现的罪,自以为义是我们面对的最大的试探!

思想:

亲爱的弟兄姊妹,无论我们多敬虔,过去为主作了多少的事,我们必须认识我们的本质仍是一个蒙恩的罪人。自以为义是最难对付的罪,解决罪的起点就是知罪和认罪,你愿意求圣灵光照你的内心,让你对自己的罪敏感,能够看到自己隐而未现的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