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考門夫人

這是出於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撒上3:18)

如果我們在每一件事上看見神,神就會讓這些事帶上他自己的色彩。也許痛苦沒有挪去,環境也沒有改變,可如果我們生活的主,基督,在那些憂愁痛苦之中,那他「必……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詩32:7)如果我們真看見他,確信他的智慧不會出錯,他的能力不會導致失敗,他的慈愛不能變更,他最嚴厲之處會使我們的靈性生命獲得最大的益處,我們就能在喪失、憂愁、痛苦和失敗中,像約伯那樣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

只有在每件事上看見神,才能愛那些會帶來傷害和煩擾的東西,才能明白它們不過是神的工具,用來達成他慈愛和智慧的目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停止一切的怨言和悖逆想法。

——史密斯(H. W. Sm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