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從這幾節聖經里我們知道:凡照著神的要求,將我們心中最寶貴的東西獻給神的,神仍要將那件東西還給我們,並且加上千倍。亞伯拉罕因著神的命令甘心捨棄他的獨生子。那時,他對孩子的生命,對孩子長大成人、延續這個高貴家族血脈的希望同時都消失了。可結果怎樣呢?不但孩子歸還了他,而且他的子孫竟多得像星辰海沙一般。而且,到了指定的日期,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出生在這個家族里。
有時我們好像忘記了,神揀選我們是在苦難的熔爐里。(見賽48:10)我們也忘記了,復活的生命和升天的榮耀是從客西馬尼、十字架和墳墓里來的。
不要認為亞伯拉罕的經歷是絕無僅有的奇事。對一切願意付代價順服神的人而言,他是一個樣品,一個模型。犧牲最大的一刻,也就是祝福最大的一刻。對一個膽敢為著他而向煙霧前進的人,神沒有一件東西不肯給他。
——邁爾(F. B. Me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