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豁免年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5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於你。
6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於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宜濟貧乏
7「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攥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9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10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於你。
11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釋放奴婢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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