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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 海德堡教理問答 / 第二部分 论人的得救 主日5-31 / 主日15 論聖子上帝 37-3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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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15 論聖子上帝 37-39問 - 海德堡教理問答

主日15 論聖子上帝 37-3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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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教理問答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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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問:當你說他“受難”時,是什麼意思呢?

答:意即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在身體和靈魂裏,擔當了上帝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1),

以便藉他的受難,作爲唯一的贖罪祭(2),

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3),

併爲我們取得上帝的悅納、公義和永生(4)。

參考經文:

  1. 賽53;提前2:6;彼前2:24;3:18
  2. 羅3:25;林前5:7;弗5:2;來10:14;約壹2:2;4:10
  3. 羅8:1-4;加3:13;西1:13;來9:12;彼前1:18,19
  4. 約3:16;羅3:24-26;林後5:21;來9:15

  38問:他爲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呢?

答:他雖是無辜的,卻被世上的審判官定罪(1),以使我們從自身當受的無法迴避的上帝嚴厲的審判中被拯救出來(2)。

參考經文:

  1. 路23:13-24;約19:4,12-16
  2. 賽53:4,5;林後5:21;加3:13  

39問:他“被釘於十字架”,比起別樣的死法,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答:有。因爲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上帝所咒詛的,由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於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了自己身上(1)。

參考經文:

  1. 申21:23;加3:13
《海德堡要理問答》版權已授權給Vitality,並已授權“微讀聖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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