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 徒 4:20
當看見或經歷過一些特別的事情時,我們通常都禁不住要去告訴別人的。不論是邂逅知名人士、一個美好的假期,或一件改變生命的事情,我們都很想與人分享。我年少時,曾親眼見到某次的太空穿梭機發射,可以肯定說,回家後我必定曾經對我所有的朋友講述這件事的。
在這個星期,當我們思想神的偉大使命時,讓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個關鍵字詞“作見證”吧。我們為神的救贖大功做見證人,或作見證,因為神呼召我們這樣做,而聖靈已經降臨來幫助我們了(使徒行傳 1:8)。
然而,我們心裏受到感動。如果我們已經歷過神的愛和能力,而我們整個人和生活方式也完全被改變了,我們又怎能不講出來呢?
在今天的經文中,我們讀到使徒彼得和約翰因為醫好了一個瘸腿的人,引起了耶路撒冷宗教領袖們的關注。那些領袖們想知道,他們是靠着什麼能力和權柄行了這件事的。一向勇敢的彼得宣告他們是單單事奉耶穌的,他們的工作是傳講耶穌,奉祂的名服事人,他們又怎能不去分享從救主身上學到的事情呢?同樣,願我們的生命也能傾流出救恩的喜樂!
禱告
親愛的耶穌,這段經文提醒我們:“除〔你〕以外,別無拯救。”惟願我的生命充溢着興奮和喜樂,因着祢的大愛,我們是屬於祢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