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迦利亞書 11:10 >>

本节经文

  • 當代譯本
    然後,我拿起那根叫「恩惠」的杖,把它折斷,以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新标点和合本
    我折断那称为“荣美”的杖,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简体)
    我拿起那根称为“恩惠”的杖,折断它,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和合本2010(神版-简体)
    我拿起那根称为“恩惠”的杖,折断它,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当代译本
    然后,我拿起那根叫“恩惠”的杖,把它折断,以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
  • 圣经新译本
    然后,我拿起我那根称为“恩宠”的杖,把它折断,表示要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
  • 新標點和合本
    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繁體)
    我拿起那根稱為「恩惠」的杖,折斷它,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和合本2010(神版-繁體)
    我拿起那根稱為「恩惠」的杖,折斷它,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聖經新譯本
    然後,我拿起我那根稱為“恩寵”的杖,把它折斷,表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呂振中譯本
    我把我的棍杖、「溫和愉快」、折斷了,表示要廢棄我的約、就是我跟萬族之民所立的。
  • 中文標準譯本
    然後我拿起那稱為「恩慈」的杖,把它砍斷了,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文理和合譯本
    遂取我榮美之杖折之、以廢我與諸民所立之約、
  • 文理委辦譯本
    昔我有杖、厥名恩寵、今折斯杖、為毀民約之徵、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我杖稱恩寵者、我遂折之、以示我與列民所立之約將廢、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broke it, revok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Then I got my staff called Favor. I broke it. That meant the covenant the Lord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was broken.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I broke it, annulling the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showing that I had revoked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cut it in pieces, to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Beauty, and cut it in two, that I might break the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Beauty, and cut it asunder,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King James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even] Beauty, and cut it asunder,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Pleasantness” and cut it in two to annul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
  • World English Bible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cut it apart,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交叉引用

  • 撒迦利亞書 11:7
    於是,我牧養這群最困苦的待宰之羊。我拿了兩根杖,一根叫「恩惠」,一根叫「聯合」,開始牧養羊群。
  • 詩篇 89:39
    你廢棄與他所立的約,把他的冠冕扔在塵土中。
  • 耶利米書 14:21
    為了你的尊名,求你不要厭惡我們,不要讓你榮耀的寶座蒙羞。求你顧念你與我們立的約,不要廢除它。
  • 耶利米書 31:31-32
    耶和華說:「看啊,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約不同於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就是我牽著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離開埃及時所立的。雖然我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違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 希伯來書 8:8-13
    然而,上帝指責祂的百姓,說:「看啊,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約不同於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就是我牽著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離開埃及時所立的。因為他們不持守我的約,所以我不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誰都無需再教導自己的鄰居和弟兄,說,『你要認識主。』因為他們無論尊卑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過犯,忘掉他們的罪惡。」上帝既然說要立新約,就是把以前的約當作舊的了,那漸漸過時、陳舊的東西很快就會消失。
  • 詩篇 50:2
    上帝的光輝從完美的錫安發出。
  • 但以理書 9:26
    六十二個七之後,受膏者必被殺害,一無所有。另有一王要興起,他的臣民要毀滅這城和聖所。結局必如洪水沖來,戰爭將持續到末了,到處一片荒涼——這已經註定。
  • 路加福音 21:32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一切都要發生。
  • 詩篇 90:17
    願主——我們的上帝恩待我們,使我們所做的亨通,使我們所做的亨通。
  • 希伯來書 7:17-22
    因為有一處經文為祂做見證說:「你照麥基洗德的模式永遠做祭司。」以前的條例由於本身的弱點和無益被廢除了,因為律法並沒有使人變得純全。但如今,我們可以藉著一個更美好的盼望來到上帝面前。此外,耶穌做祭司並非沒有誓言作保,其他人做祭司沒有誓言作保。上帝只對耶穌說過:「主起了誓,絕不反悔,你永遠做祭司。」這誓言使耶穌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人。
  • 路加福音 21:5-6
    有些人正在談論由精美的石頭和珍貴的供物所裝飾的聖殿,耶穌說:「你們現在所見到的,將來有一天要被完全拆毀,找不到兩塊疊在一起的石頭。」
  • 以西結書 16:59-61
    「『主耶和華說,你背誓毀約,我必照你的所作所為報應你。然而,我顧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我要與你立一個永遠的約。你接納你姊妹的時候,會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為並自覺羞愧。我要將你姊妹賜給你作女兒,我這樣做並不是出於我與你所立的約。
  • 以西結書 24:21
    『你告訴以色列人,我要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引以為傲、眼中所愛、心裡所慕的受到褻瀆。你們留下的兒女必死於刀下。
  • 使徒行傳 6:13-14
    他們還派人作偽證說:「司提凡常常講侮辱聖地和律法的話。我們聽見他說那個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聖殿,還要摒棄摩西傳給我們的規矩。」
  • 羅馬書 9:3-5
    為了我的弟兄——我的同胞以色列人,即使我自己被咒詛、與基督隔絕,我也願意!身為以色列人,他們擁有上帝兒子的名分、上帝的榮耀、諸約、律法、聖殿敬拜和各種應許。蒙揀選的族長是他們的先祖,基督降世為人也是做以色列人。祂是至大至尊,永遠當受稱頌的上帝。阿們!
  • 以西結書 7:20-22
    他們以華美的飾物為驕傲,並用它製造醜惡可憎的神像,因此,我必使這一切變成他們眼中的污穢之物。我必使這一切成為外族人手中的獵物,惡人手中的戰利品,被任意糟蹋。我必轉臉不看他們,任由外族人褻瀆我的殿,強盜必進入殿裡大肆褻瀆。
  • 民數記 14:34
    你們打探了那地方四十天,你們要為自己的罪受苦四十年,一年頂一天。那時,你們就知道與我為敵的後果。』
  • 加拉太書 3:16-18
    上帝曾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賜下應許,不過這裡沒有說「後裔們」——指許多人,而是說「你的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
  • 撒母耳記上 2:30
    「所以,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宣告說,『我曾經應許讓你們家族永遠做我的祭司。』但現在耶和華宣佈,『這絕不可能了。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遭藐視。
  • 何西阿書 1:9
    耶和華說:「給他取名叫羅·阿米,因為以色列人不再是我的子民,我也不再是他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