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书 9: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11:7
    那又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恳切寻找的,他们没有得到,蒙拣选的人倒得着了。其余的人都成了顽固的,
  • 雅各书 2:10-11
    因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条上失足,就违犯所有的了。就像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纵然不奸淫,却杀人,还是犯法的。
  • 加拉太书 5:3-4
    我再对所有受割礼的人郑重声明:他有责任遵行全部的律法。你们这些靠律法称义的人,是和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 腓立比书 3:6
    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 罗马书 10:2-4
    我可以为他们作证,他们对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见识;他们既然不明白神的义,而又企图建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因为律法的终极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着义。
  • 加拉太书 3:10-11
    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很明显,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必因信得生”或译:“因信称义的人,必定得生”)。
  • 罗马书 9:30-32
    既是这样,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那不追求义的外族人却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律法的义”原文作“义的律法”),却达不到律法的要求。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们不凭信心,只靠行为。他们绊倒在那绊脚石上,
  • 加拉太书 3:21
    这样,律法和神的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所赐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义就真的是出于律法了。
  • 罗马书 4:14-15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信就没有作用,应许也就落空了。因为律法带来刑罚,没有律法,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
  • 以赛亚书 51:1
    追求公义、寻求耶和华的啊!你们要听我的话。你们要瞻仰那磐石,你们就是从其上凿出来的;你们要瞻仰那采石坑,你们就是从其中挖出来的。
  • 罗马书 3:20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藉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